广东针对科技成果转化中存在的痛难点,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完善。
10月18日,广东召开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新闻发布会,介绍《广东省深化职务科技成果管理改革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广东省高校和科研事业单位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认定工作指引(试行)》(下称《工作指引》)等政策文件的主要内容。
成果转化是全过程创新链的重要一环。今年7月,广东印发了《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加快构建全过程创新链的意见》,提出开展“有组织科研+有组织成果转化”,目标是将广东打造成为科技成果转化最佳地。10月1日起,《广东省科技创新条例》施行,该条例设立“成果转化”专章,把近年来广东探索职务科技成果赋权、职务科技成果资产单列管理等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以地方法规的形式进行了规范和固化。
广东省科技厅厅长王月琴在发布会上表示:“这些政策法规的出台,旨在破除制约科技成果转化的体制机制障碍,建立与新质生产力相适应的成果转移转化体系,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造活力和动力,进一步完善我省科技创新生态环境。”
据了解,《实施方案》《工作指引》是广东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具体抓手和可操作细则,目的是打通政策法规落地的“最后一公里”,针对当前科技成果转化中存在的痛点和堵点,聚焦高校和科研事业单位职务科技成果转化中“不敢转、不想转、不会转”问题。
《实施方案》在成果转化赋权或收益分配比例方面有着更大的激励力度。将奖励比例由原来的不低于60%提高到不低于70%。同时,鼓励实施单位探索给予成果完成人全部净收入、股权或所有权。对于赋予长期使用权的,在使用期限内,允许成果完成人将成果使用权对外二次许可实施。
除了在成果转化赋权和收益分配比例上给出“更大诚意”,广东还将通过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推动相关高校在成果转化方面发挥更大作用,例如搭建线上服务平台、组建配套服务的人员队伍等。
广东工业大学是广东唯一一所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的省属高校,该校副校长余林在会上分享到,广东工业大学已组建一支规模超百人的技术经纪人队伍,并出台管理办法,明确技术经纪人激励机制,定期组织开展技术经纪人职业技能培训,帮助科研团队培育高价值科技成果、精准匹配企业技术需求和设计最优转化路径。
广东省教育厅副厅长朱建华表示,未来,广东将推动高校继续深化科研体制机制改革,扩大科技成果自主管理权,推进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和赋权改革,完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机制,进一步健全科技成果转化的评价体系,促进高校科技成果更好、更快地实现转化和产业化。
据王月琴介绍,2023年,广东区域创新能力继续保持全国首位、实现“七连冠”。广东全省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4802.6亿元,总量保持全国第一,投入强度提高到3.54%。全省近400家高校和科研事业单位科技成果转化收入133.96亿元,近五年累计增幅达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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