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与欧盟关于电动车关税的谈判进展如何?
17日,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何亚东表示,中方已正式邀请欧方技术团队尽早来华继续下一阶段面对面磋商,并为此做好了一切准备,正在等待欧方回复。
同时,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下称“中国机电商会”)在此前的10月16日晚发布关于中欧价格承诺谈判声明,表示其所提的代表行业整体立场的价格承诺方案,是当前中欧磋商的基础。欧委会与企业单独开展价格承诺谈判,将动摇谈判的基础和互信,给双方磋商带来干扰。目前中欧价格承诺磋商时间紧迫,谈判也将分散资源,延误磋商进程,期待欧方展现最大诚意,与中方以达成价格承诺为目的开展进一步磋商,尽早达成各方均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磋商还存在重大分歧
何亚东表示,目前为止,中方已展现最大诚意和灵活性,双方在一些领域已取得重要进展,但由于欧方始终未积极回应涉及中欧业界核心关切的问题,磋商还存在重大分歧。
中国机电商会在声明中表示,欧盟电动汽车反补贴调查终裁披露后,在12家电动汽车企业授权下,中国机电商会按照本案调查程序要求,于8月24日代表企业向欧委会提交价格承诺方案。自9月20日起的20余天中,中欧技术团队在布鲁塞尔进行了8轮密集磋商,经过艰苦努力,取得了重要进展,但欧方始终未积极回应涉及中欧业界的核心关切问题,双方还存在重大分歧。到目前为止,磋商仍未达成双方均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中国机电商会注意到相关报道称,欧委会在与中方磋商的同时,又单独与部分企业进行价格承诺谈判。
中国机电商会认为,首先,目前单独谈判的企业均在已授权中国机电商会的12家电动汽车企业集团之内,且所有授权企业一致同意作为一个整体参与中国机电商会的价格承诺申请。其次,中国机电商会向欧委会提交的价格承诺方案已涵盖所有授权企业的方案,并无必要再单独申请。
中国机电商会认为,最后,考虑到欧委会在本案初裁和终裁披露中,将企业集团及关联公司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税率裁定,无论是征税措施还是价格承诺,对于企业集团中的所有生产商都不应差别对待。如果欧委会执意单独与个别企业开展价格承诺谈判,很有可能存在以双重标准甚至多重标准区别对待企业的问题。
商务部研究院对外贸易研究所所长、研究员梁明此前接受第一财经记者时表示,近年来,世界经济复苏乏力,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全球贸易保护主义持续蔓延,由此引发的贸易争端此起彼伏,并呈现出数量多、烈度强和长期化的特征。一直以来,中国都是贸易救济调查的首要目标国。作为世界第一贸易大国,不断遭遇来自其他经济体的贸易摩擦,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过程的一个“新常态”。
梁明称,从过往案例来看,就谈判达成协议的情况来看,最终的结案方式多种多样,都是基于每一个案件本身的特点而不尽相同,没有统一的模式可以照搬。此次中欧贸易救济磋商谈判也不是一个简单的谈判,谈判的过程必将是艰苦的和长期的,中方不预设谈判结果,也不会做不该做的妥协,在涉及国家和企业利益等重大问题上,中方不会让步。
中方正在研究提高进口大排量燃油车关税等措施
何亚东还表示,中方正在研究提高进口大排量燃油车关税等措施,将综合考虑各方因素后慎重作出决定。
据商务部网站消息,在8月23日,商务部财务司负责同志主持召开会议,听取业界和专家学者对提高大排量燃油车进口关税的意见建议。有关行业组织、研究机构和汽车企业代表参会。
在8月末的一次记者会上,商务部发言人何亚东表示,欧盟对中国电动汽车反补贴调查是典型的保护主义行为,不利于中欧汽车产业合作,不利于全球汽车产供链稳定,也不利于欧盟绿色转型和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努力。
他表示,中方始终坚持绿色低碳发展理念,此前有专家提出提高大排量燃油车关税具体建议,认为这符合世贸组织规则,同时有利于汽车产业绿色转型。8月23日,商务部召开会议专门听取业界和专家学者意见建议。有关行业组织、智库、研究机构和企业代表参会。
何亚东表示,下一步,相关部门将按工作程序认真研究业界和专家的意见建议,支持汽车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实现高质量发展。
目前,我国进口汽车的关税比例为15%。乘联会数据显示,今年前7个月,我国2.5升及以上汽油乘用车进口量为11.92万辆,在乘用车进口量中所占比例超过30%。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家对外开放研究院研究员、巴黎索邦大学博士生导师赵永升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进口大排量燃油车对华出口量较大的是德系车,法系车主打小排量定位,而且法系车对华出口、经营不太乐观,其背后原因跟法系车在华拿出的新车型、本地化适配成都都很有关系。
据乘联会公布的新车销量数据,法系车上半年在华累计销量2.85万辆,同比下滑19.1%,在中国乘用车市场的份额跌至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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