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在黑龙江大庆胡路区大港路万达广场的汉釜宫自助料理,一位顾客遇到了不愉快的经历。他在用餐过程中被服务员多次提醒,原因是他食用的量较多,且使用了自带的大铁碗涮菜。该顾客认为自己的行为并无不妥,因为部分菜品较辣,涮水后食用是个人习惯。然而,这一举动被店方视为浪费料汁,最终导致双方产生争执。顾客要求退款及老板亲自道歉。
据顾客刘先生描述,作为常客,他以往同样使用自带餐具并未遇到问题。当天,因被老板娘直接制止继续用餐,感到不满,强调自己从未浪费食物。刘先生强调,是老板娘因观察到其食量较大而提出质疑,从而借餐具问题进行限制。
对此,汉釜宫自助料理店的员工解释,他们并未阻止顾客进食,但的确提醒过不能使用自带的大盆装取食物,因为这影响了其他顾客享用同样的食材。店方提到已将餐费退还给刘先生,但刘先生表示退款是商家单方面通过美团操作的,并非自己主动要求。目前,刘先生已向市场监管局反映了此事,希望能得到店家合理的解释,并提醒其他人注意此类情况。
湖北炽升律师事务所的吴兴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享有知情权,即了解所消费商品或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吴律师指出,若餐厅未明确告知顾客不能自带餐具,或未在显眼位置设置告示,则顾客在不浪费食物的前提下选择餐具属于个人自由。除非餐厅事先有明确规定,否则临时阻止顾客使用自带餐具的行为缺乏合理性。商家主动退款可以看作是其处理争议的一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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